校园公告
一年级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8〕20号)及《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榕教初〔2018〕11号)精神,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招生简章:
一、招生原则
按“免试入学,划片招生”的原则招收一年级新生。
二、招生对象
招收户籍关系在本校片区以及暂住在本校招生片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六周岁(即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儿童。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不得招收不满六周岁的儿童入学。超龄儿童则应要求提供当年(应入学那年)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缓学证明及相关的附件资料。
三、招生片区
(1)宁化街道宁化社区:宁化路、红旗新村(属宁化街道)、电子管宿舍(指住宁化新村内)、长汀外、宁化新村、先进路、宝龙城市广场。
(2)宁化街道福瑞社区:西环南路25号滨江花园、西环南路37号日用品新村、西环南路99号东煌花园、二环南路107号联美都市公寓、福机新村(不含铸工车间)、实华苑、福瑞新村、新村一里、二里、坡尾一里、二里、正荣润城、福机新苑。
(3)义洲街道保兴社区:浦西村、吉水苑、保兴花园、灯泡厂新村,原味精厂、宁化路东侧白马中路15号、三迪香颂枫丹(博奥城)
温馨提示:家长在预报名时,请参照学校招生简章公布的划片范围内容填写。
四、网络预报名
2018年五城区适龄儿童入读公办小学实行网络预报名,统一通过“福州市小学招生预报名系统”。
1.电脑端:
登录福州初教网http://www.fzedu.gov.cn/cjw/
点击页面右侧“福州市小学招生预报名系统”链接
2.手机端: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福州五区小学招生”公众号,进入预报名
学校和区教育局对预报名成功的适龄儿童进行入学凭证核查后确认适龄儿童报名资格。
五、片内生的入学办法
(一)片内生的界定
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均应作为片内学生安排入学:
(1)父(母)及适龄子女户籍同在招生片内,父(母)持有同一地点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本办法所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不动产证书如无特指皆为100%产权的住宅用房)并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的。
(2)父母双方五城区内无房,父(母)及适龄儿童将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祖父母辈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且户籍在同一地点的(如祖父母辈户籍不在同一地点应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3)祖辈和父辈共有房产(除祖辈、父母外,房屋所有权证上没有其他人,父母房产份额在50%及以上),适龄儿童及父母一方户口在房产所在地,并作为日常居住地的。
学龄儿童户籍在片内但不符合片内生条件的,属挂户生,由户籍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六、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小学统一实行电脑派位招生,确保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安排入学。获得省优秀农民工以上荣誉称号、市级劳模以上荣誉称号、市十佳农民工称号及见义勇为人员的随迁子女,可直接向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提出申请,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先予安排。
(1)入学条件: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小学需具备原籍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父母双方台江区内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下同)或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预告登记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如2月28日及以前暂住登记信息已录入福建省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并持有辖区内福建省暂住登记凭证,随迁子女也可以申请就读公办小学。如果随迁子女父母持有居住证但为2018年3月1日后(含3月1日)变更居住地到辖区内的,不符合电脑派位条件,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五城区优先派位条件:在随迁子女具备公办小学就读条件的前提下,对第一志愿学生设置以下派位优先等级:
最优先:父(母)持有志愿学校服务范围内房产100%产权(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预告登记证、不动产登记证明)或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志愿学校服务范围内房产且父(母)持有50%(含)以上份额的随迁子女。
次优先:①父(母)2月28日前在居住地所在区持有营业执照并具备年纳税证明(国税、地税电子发票)的随迁子女;②父(母)具有申请入学所在区户口且另一方居住证在同一个区的随迁子女;③父母双方具有申请入学所在区户口并在户籍所在区申请入学的随迁子女。
第三优先:父母一方在市区持续缴纳社保6个月(截止当年6月30日)以上的随迁子女。
(3)录取办法:随迁子女志愿人数少于学校学位余额数时,学校应当全部予以录取;志愿人数超过学位余额时,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学校的录取对象,学校不得擅自接收未经过电脑派位录取的随迁子女入学。参加电脑派位未被录取以及符合条件因故未参加电脑派位的随迁子女,由台江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生源不足的公办学校就读。
(4)对于暂不符合我区公办学校接收条件的随迁子女,建议回原籍或者到外区的民办小学申请就读。
七、其他特殊群体入学办法
其他政策照顾对象(军人子女、引进人才子女、港澳台及外国籍子女、孤儿、烈士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住宅被征收人子女等)随带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招生片学校或居住地所在招生片学校进行入学凭证核查。
时间 |
对象 |
办理事项 |
携带材料 |
6月16日 ~ 6月30日 |
全体适龄儿童 (需照顾的军人子女除外) |
网络预报名【温馨提醒:“福州市小学招生预报名系统”于6月16日开通,6月30日晚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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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 7月2日 7月3日 上午: 8:30~11:00 下午: 3: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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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预报名成功的片内生 ②预报名成功的不符合划片的本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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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校进行入学材料审核 |
①适龄儿童 ②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③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如果房产是孩子祖父辈的,孩子父母在五城区未购房,请提供孩子父母双方的房源信息查询结果。家长可持身份证到台江区高桥路69号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四楼福州市房屋登记中心办理,并盖公章。不符合划片的本地生也要提供父母的房源信息。 ⑤预防接种证及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请按以上顺序上交材料) |
6月28日 7月2日 7月3日 上午: 8:30~11:00 下午: 3: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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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报名成功的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
到校进行入学材料审核 |
①适龄儿童 ②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③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父母双方居住证或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福建省暂住登记凭证(2月28日前及以前) ⑤符合优先派位条件的还需提供相应材料。如房产证;工商营业执照和纳税证明(国税、地税电子发票)的,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应原件和复印件;有办理社保的需出具社保中心提供的持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截止到6月30日)的社保缴费明细证明原件。 ⑥预防接种证及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请按以上顺序上交材料) |
6月28日 7月2日 7月3日 上午: 8:30~11:00 下午: 3:00~5:00 |
其他特殊群体 |
到校进行入学审核 |
①适龄儿童 ②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③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④预防接种证及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请按以上顺序上交材料) |
7月10日 |
片内生和随迁子女 |
通过预报名系统审核片内生和随迁子女信息,家长可登录预报名系统或者通过接收手机短信的方式查看入学凭证核查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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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 上午: 8:30~11:00, 下午: 3: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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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未预报名的片内生、不符合划片的本地生及其他政策照顾对象补报名。 |
到校报名,审核材料 |
向学校提出书面报告,说明未及时预报名的原因并进行补报名,学校核实后予以接收。参照片内生和其他特殊群体材料。已审核材料可不用来。 |
8月22日 |
公布小学学位余额,公示招生结果,新生发榜(不含随迁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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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至 8月24日中午12:00前 |
随迁子女 |
通过小学招生预报名系统网络填报志愿 |
如果没有填报志愿视同放弃电脑派位。 |
8月25日 |
随迁子女 |
公示电脑派位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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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 |
区教育局对经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随迁子女进行统筹安排,并公示统筹安排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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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 |
五城区因故未参加电脑派位的随迁子女补报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报名地点另文通知) |
友情提醒:
1、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勿弄虚作假,学校将配合属地派出所核实证件的真实有效情况,以及随访就业单位,入暂住地址进行核查。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2、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591-83832610
3、关注“福州市宁化小学”微信公众号,了解招生的实时动态消息。
福州市宁化小学
2018年6月15日
附:复印件样本
主编/洪丽玲、蔡敏
文/丁云
图/网络
编排/刘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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